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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音樂學科大概念的內涵意蘊、框架構建及其運用

作者:華中師范大學音樂學院?劉菀青?華中師范大學教育學院?許鋒華   來源 :中小學音樂教育網   發(fā)布時間:2023-10-06   點擊:

  摘要:大概念是一個學科領域中概括性最強、精煉程度最高的知識要點和內容組塊,具有深刻的內涵意蘊與多樣的表現形式。音樂學科中的大概念是反映音樂學科本質的核心內容,是設定音樂單元教學目標的固定錨點,是實現音樂學科知識遷移的重要條件。聚焦高中學段,教師應遵循立足學科視角、立足課程標準和立足學生發(fā)展的基本邏輯;通過深度分析教材、創(chuàng)設教學情境、強化教學評價等,推進高中音樂學科大概念的單元教學設計。

  關鍵詞:大概念;高中音樂學科;框架體系;單元教學;

  以大概念作為培養(yǎng)學生學科核心素養(yǎng)的重要依托,是當前學科教學發(fā)展的重要趨勢。2020年,教育部頒布了新修訂的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標準,明確提出:“要進一步精選學科內容,重視以學科大概念為核心,使學科內容結構化,以主題為引領,使課程內容情景化,促進學科核心素養(yǎng)的落實。”[1]高中音樂課程作為一門充盈著人文性、審美性與實踐性的面向全體學生的必修課,通過提煉大概念開展課堂教學,實現學生對學科知識、技能的深度內化與靈活運用,已成為當前高中音樂學科教學實踐研究的重要內容。

  一、音樂學科大概念的內涵意蘊

  (一)音樂學科大概念是反映音樂學科本質的核心內容

  音樂學科作為一門融思想性和藝術性為一體的人文學科,具有結構復雜、內容覆蓋面廣等特征,這在一定程度上使學生難以在一個分散的課堂教學中去整體建構知識。音樂學科大概念是對音樂學科的最重要事實內容的抽象提煉,是蘊含在音樂學科中的頂層概念,居于音樂學科的核心位置。音樂學科大概念的提煉即通過將音樂學科中分散的事實、概念、經驗和問題進行有機地整合,進而凝練出音樂學科最本質最深層的概念,以此反映音樂學科本質規(guī)律、核心內容和關鍵思想。[2]通過對音樂學科大概念的提煉來開展教學,核心知識點在課堂中呈現更為顯現,學生就能夠較為容易、系統(tǒng)且迅速地掌握學科知識。

  (二)音樂學科大概念是設定音樂單元教學目標的固定錨點

  在音樂學科教學中,設定統(tǒng)一且明確的單元教學目標對于形成主題明確、規(guī)劃有序的課堂教學有重要指導意義。音樂學科具有內容涉獵廣泛、領域交叉性強等特點,使得特定單元下的教學目標難以通過結合單元課程內容和教師經驗等傳統(tǒng)方式確定。音樂學科大概念作為音樂學科知識體系和邏輯結構高度提煉的知識概念,從整個學科知識整合的角度呈現了音樂學科最重要的主題內容,因此可作為明確單元教學目標的一個有力支點。通過對音樂學科大概念的提煉,教師在音樂學科單元教學中能夠確定足夠明確和系統(tǒng)的教學目標,使音樂教學更加理性化、規(guī)范化、專業(yè)化,更有普遍意義。

  (三)音樂學科大概念是實現音樂學科知識遷移的重要條件

  音樂學科教學的重要目標在于讓學生實現對音樂學科知識的遷移與應用,而非局限于零碎學科知識的傳授。教育心理學的研究表明,知識經驗的概括水平是影響知識遷移的重要因素。因此,音樂學科教學要注重學生對基本概念的學習和掌握。知識越抽象,其潛在的應用范圍或邏輯外延就越大,使用范圍就越廣泛,遷移效果就明顯。音樂學科大概念作為對事實知識的抽象概括的結果,縱向串聯(lián)學科內的核心內容,橫向聯(lián)結學科間的知識,學生習得后可以實現對知識在學科內、學科間和現實生活之中的不同情境中的運用,從而具備了遷移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高中音樂學科大概念的建構邏輯

  (一)立足學科視角,聚焦學科本質提煉高中音樂學科大概念

  高中音樂學科具有音樂性、審美性和過程性,各教學內容相對獨立、視角多元,因此在高中音樂學科大概念的提煉中要聚焦音樂學科本質,從研究對象和基本問題、教學方法與教學技巧、教學目標和教學價值等方面提取大概念。一是在高中音樂學科的研究對象和基本問題上進行精煉,如審美教育(感受美、鑒賞美、創(chuàng)造美、評價美)、特征規(guī)律(情感性、抽象性、創(chuàng)造性、主體性)、音樂內涵文化等;二是從高中音樂學科的教學方法和教學技巧等方面進行精煉,如感受體驗、情感體驗、鑒賞創(chuàng)造等教學方法,以及演唱、演奏、編創(chuàng)、舞蹈等音樂實踐中相關教學技巧;三是結合高中音樂學科的教學目標和教學價值對其進行精煉,如音樂技能實踐性和應用性、音樂文化發(fā)展等。

  (二)立足課程標準,依據學科教材確定高中音樂學科大概念

  課程標準在教材、教學、評價中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音樂課程標準對音樂課程目標、課程內容、教學方法和評價要求均進行了明確,因此,以課程標準中反復出現的關鍵名詞、形容詞和動詞等來提煉大概念,更有利于把握和明確單元教學的核心。依照課程標準的內容要求和《音樂鑒賞》教材的章節(jié)編排,可以結合前述高中音樂結構概念體系,更準確地提煉高中音樂學科大概念。音樂作品中包含的力度、速度、節(jié)奏等具體概念組合構成音樂要素及語言的課時大概念,同一類別的課時大概念又會組合成聆聽音樂中的聲音與情感藝術單元大概念,最后上升到基于音樂認知的高中音樂學科大概念、基于欣賞的音樂學科大概念和基于藝術鑒賞的跨學科大概念等。

  (三)立足學生發(fā)展,確定以高中音樂學科大概念為統(tǒng)領的單元教學

  學生的發(fā)展是高中音樂學科大概念提煉的隱性依據,更是教學的最終目標,深入分析學生的發(fā)展也是一種對高中音樂學科大概念的挖掘方式。[3]例如,音樂藝術表達大概念要求學生能在感受音樂后談及自身對作品中留下深刻印象的音樂要點。而在實際教學中,學生往往只能做到了解相關要點的概念,卻無法發(fā)自內心去欣賞音樂帶來的美學藝術。此時,大概念就是音樂作品中各音樂要點的內在含義及應用,而不是音樂要點的藝術感染力或概念結構。因此,單元架構的確定取決于教師對學生知識學習、思維發(fā)展和能力提升的系統(tǒng)考慮和期待,也依賴于教師對課程與教學內容的整體把握。

  三、高中音樂學科大概念的框架體系

  在明確音樂學科大概念的內涵意蘊和高中音樂學科大概念的建構邏輯后,搭建高中音樂學科大概念的框架體系對于指導高中音樂教育教學實踐具有重要意義。對此,首先需要提取出高中音樂學科大概念,隨后通過建立起一個音樂學科大概念樹,依據層級關系依次向下梳理,提煉各個方面具體的內容和要點,詳見圖1。其中,最上層的高中音樂學科大概念可分為音樂認知、音樂實踐、音樂理解三個要點,三個要點下各自具體包含不同的核心概念,在不同的核心概念中又分別包含若干個最下層的具體知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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