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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教育的主體功能在高中音樂課堂上的應用——以重慶萬州L中學為例

作者:西南大學?張瀘丹   來源 :中小學音樂教育網(wǎng)   發(fā)布時間:2024-05-06   點擊:

  硬件設施的限制肯定不能靠教師個人的力量去改進。但是在課前準備、課堂組織、課后反饋這三個環(huán)節(jié),教師依然有極強的主觀能動性去改善音樂課的行課方式。

  教師要時刻牢記音樂教育始終以審美為核心,其主體功能中“文化傳承”這一項同樣要靠培養(yǎng)學生的審美功能去實現(xiàn)。如果學生都無法從教材中得到美的體驗,他們又該如何理解音樂背后承載的文化底蘊?

  在課前準備時,教師就應該根據(jù)教材要求,充分利用信息時代的便利,將符合時代要求的,精煉、多樣的音視頻資料選作課堂材料,不要排斥、回避當代青少年的視聽習慣,而是要引導他們有選擇地去欣賞、學習審美格調(diào)較高的音樂作品。這就要求教師時刻保持求知心、好奇心,在教材內(nèi)容和時代潮流的結合中找到平衡點。

  學生是教育的主體,教師和學生同為課堂的組織者和參與者,教師要避免將自己過度地置于權威中心點,而是要鼓勵學生多說多唱多參與,只有在課堂的交流過程中,教師才能第一時間感受到學生是否體會到了音樂之美、是否聽懂了相關知識點。教師可以在課程一開始,便簡明扼要地概括本節(jié)課的知識點,接下來用課前準備的視聽資料做引入,慢慢引導學生進入課堂情景,從而激發(fā)他們的自主學習積極性。

  高中的音樂課程在難度、深度、廣度上就有很大的提高,較之義務教育階段增加了大量相關的音樂背景知識,其教學過程應該以比較和評價為主。在課堂上,教師要鼓勵學生講出自己的觀點,在課后評價時,教師不可一味地提出贊揚,對學生本堂課的表現(xiàn)要進行客觀的評價。無論在課堂上,還是在課后,師生都樂于互動交流,并建立起良性的評價體系,這對于音樂教育主體功能的實現(xiàn)無疑是大有裨益的。

  四、結語

  我國的音樂教育事業(yè)自建立以來,便一直跟隨時代的腳步,不斷完善自我內(nèi)涵。2017版新課標提出,在傳授知識的同時,更要讓學生“在音樂上發(fā)展,終生熱愛音樂”,這就要求教師加深對音樂教育的美育功能的理解;同時,新課標還指出:“應以開闊的視野,體驗、學習、理解和尊重世界其他音樂文化,通過音樂教學,使學生樹立平等的多元文化價值觀,以利于我們共享人類文明的一切優(yōu)秀成果。”這正是對音樂教育的文化傳承功能的溫情觀照。從音樂教育本身來說,它承載的不僅是教育的真諦,更有人類傳承族群文化、延續(xù)種族記憶的美好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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